(一)
因为无知,所以自觉博学。多大的涝坝养多大的鳖,要想长大,就得到大海里去。我是这样想的。
(二)
二十郎当岁的时候,曾有一个梦想。那时的我,就梦想着有一天,自己能成为一名作家。等到九十年代初,有几篇豆腐块见诸纸媒的时候,心里不觉一震,随即开始了近乎疯狂的写作。但在屡遭失败后,又清醒了,忽然觉得文学离我是那么远,原先的文学梦也就此破灭了。
(三)
后来,因为开了博,闲暇之余,也练笔消遣。这时,突然发现自己还是有点基础的。于是,开始了新一轮的疯狂写作。写作是件苦差事,但很快乐,发表文章更是快乐。也许是年龄的关系,我有了一些生活积累。从开博到现在,我迎来了自己创作的春天。我的文思如春潮涌动,一发不可收拾。
(四)
但是,我不得不承认,自己是一个平庸而自负的写手。说平庸,是因为自己发表于纸媒的东西少之又少;说自负,是因为有些杂志上的文章,甚至是有些杂志我还看不上。
(五)
我见过个别杂志所刊的作品,说实话要文采没文采,要章法没章法,甚至错别字随处可见,病句比比皆是,但其作者居然能一而再,再而三地发表作品,而我却不能。我敢说,即便是对我有成见的人,也不会说我的作品不如其作品。
(六)
所以,将颇具水准的投稿人作品当做手纸一样扔进厕坑里,是某些杂志社的一贯做法。这不光抹杀了一篇文章,还断送了一个人的梦想。我在平庸和自负的夹缝中追寻着自己的梦想,不得不将目光投向民刊。
(七)
我是一个草根写手,更是一位自由撰稿者。我为文学痴狂,可我觉得文学一点也不爱我。我就像一个单相思的男人内心倾慕着一个美丽而高傲的女人,一厢情愿地深恋于她,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。
(八)
尽管如此,我依然迷恋文字。与她结缘,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。每天笔耕不辍,我总觉得要比整夜打麻将、跳舞唱歌和喝酒聊天有意义。
(九)
无论自己如何沉寂,也无论自己如何愤世,永不退色的是我热爱文学的情怀。
(十)
我的文字多见于博客,起初仅限于博友坐沙发,后来被少数同学阅读,同事一般不知道,也有几个所谓的粉丝,但我觉得真有些愧对他们。
(十一)
假如秋水可以望穿,我一定要等到望穿的那一天。假如秋水不能望穿,我宁愿变作一个发贱的女人,哪怕被个别编辑潜规则了。
(十二)
但愿我的话,没有亵渎神圣的文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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